中新網4月4日電 據國家衛計委網站消息,近日,經國務院批准,國家衛生計生委、財政部、中央編辦、國家發展改革委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聯合印發《關於推進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國家衛生計生委有關負責人在就有關問題回答記者提問時表示,縣級公立醫院改革要以破除“以藥補醫”機製為關鍵環節,明確提出推進縣級公立醫院去行政化,將建立適應行業特點的人才培養和人事薪酬制度,完善合理分級診療模式等。
  衛計委有關負責人談及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的總體要求和重點任務時稱,《意見》提出“兩個堅持”和“三個更加註重”:堅持保基本、強基層、建機制的基本原則,堅持公立醫院公益性質;更加註重改革的系統性、整體性和協同性,推動醫療、醫保、醫葯聯動改革;更加註重體制機制創新、治理體系與能力建設,推進醫療衛生事業發展;更加註重治本與治標相結合,整體推進與重點突破的統一。
  《意見》要求以破除“以藥補醫”機製為關鍵環節,全面推進管理體制、治理機制、補償機制、價格機制、藥品採購、人事編製、收入分配、醫保制度、監管機制等綜合改革,建立起維護公益性、調動積極性、保障可持續的運行新機制。同時,以改革促發展,加強以人才隊伍為核心的能力建設,不斷提高縣級公立醫院醫療衛生服務水平。
  下一步,將在第一批311個試點縣基礎上新增700個縣推進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重點推進公立醫院規劃佈局調整,建立科學補償機制,理順醫療服務價格,改革醫保支付方式,完善縣級公立醫院藥品採購機制,建立和完善現代醫院管理制度,建立適應醫療行業特點的人事薪酬制度,建立適應行業特點的人才培養機制,健全分級診療體系,加強行業監管等。
  該負責人介紹,2012年6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試點意見的通知》,啟動第一批縣級公立醫院改革試點工作。《意見》是在總結第一批縣級公立醫院改革試點經驗基礎上提出的,特別強調改革的系統性、整體性和協同性。對前期改革實踐中證明行之有效的措施予以保留;對之前未明確的改革措施進一步細化、具體化,使其更具可操作性;對於改革過程中發現的新問題、新要求,提出有針對性的改革措施。
  比如,結合各試點縣的改革經驗,價格調整的原則在“總量控制、結構調整”的基礎上,增加了“有升有降、逐步到位”;針對藥品採購中存在的問題,借鑒基層藥品集中採購的有益經驗,提出以省(區、市)為單位按照質量優先、價格合理的原則,採取招採合一、量價掛鉤、雙信封制等辦法開展集中招標採購;結合十八屆三中全會中精神的要求,明確提出推進縣級公立醫院去行政化,建立適應行業特點的人才培養和人事薪酬制度,完善合理分級診療模式等。
  此外,《意見》對組織實施工作也提出了具體、明確的要求,各地要按照2014年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試點覆蓋50%以上的縣(市),2015年全面推開的時間節點,制定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任務具體分工方案。  (原標題:衛計委:縣級公立醫院改革要破除“以藥補醫”)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fc10fcdciv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