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金報訊 圖為:在漢口北咨詢點現場,不少居民前來瞭解住房公積金的相關政策(通訊員劉香攝)
  昨日,我省第二次公積金宣傳日咨詢現場傳出好消息:武漢將對低收入職工放寬公積金提取條件,月收入1900元以下單身職工,可一年提取一次公積金,用於支付房租類等住房消費。針對我省非公企業公積金繳納覆蓋面不足20%的現狀,省住建廳和省總工會將聯手督查,擴大非公企業繳交面。
  武漢公積金提取新政
  照顧低收入職工基本住房需求
  在咨詢會現場,最吸引媒體註意的是,武漢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主任陳祖信通報的一項即將實施的新政。
  據陳祖信介紹,根據新出台的文件,從7月1日起,單身職工月收入在1900元以下(以計算住房公積金繳交額的工資為準),或雙職工月收入在3800元以下,且未使用過住房公積金貸款的繳存職工,以後也不准備用公積金貸款買房,可申請每年提取一次公積金,用於支付房租類等住房消費。
  據統計,去年,武漢發放公積金貸款210億元,創下歷史新高,解決了5.922萬戶家庭住房問題。武漢去年在冊職工人數達500多萬人,然而參與繳納公積金的職工僅160萬人左右。“現在,一方面非公企業繳交公積金比例偏低,另一方面一些效益較好的企業,在本單位職工通過公積金貸款獲得住房後,開始大量提取公積金,或者不按原比例繳交公積金。”陳祖信認為,公積金歸集的現狀令人擔憂。
  省總工會發動職工監督
  省住建廳將受托進企督辦
  據省住建廳公積金監管處負責人介紹,我省規模以上非公企業公積金制度覆蓋面不足20%,其他非公企業覆蓋面就更低了。“從全省來看,目前非公企業繳交的公積金,在總量上占比太低。”在咨詢會現場,省總工會副主席譚必元介紹,今年2月,新修訂的《湖北省集體合同條例》正式實施,其中增加了“住房公積金”須寫入用工合同的條款,“企業繳交公積金是法律強制性規定,不少職工可能不知道,也不知道如何維權,下一步,我們將發動職工展開監督,並將監督結果及時向省人大反映。”“非公企業繳交公積金的情況不理想,與之前宣傳不夠有關。”省住建廳副廳長趙俊隨後話鋒一轉,說:“在加大宣傳力度的同時,還要督促。今後,省總工會發動職工監督,反映到哪家企業不繳交公積金,省住建廳受省人大委托,將派人進到這家企業去督辦,促其改正。”
  (記者張軍、廖橋 通訊員劉香)
  (原標題:低收入職工每年可提公積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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